在Linux中,要刪除文件夾里的所有文件,可以使用rm命令。rm命令用于刪除文件和文件夾,使用時需要謹(jǐn)慎操作,因為刪除后無法恢復(fù)。
要刪除文件夾里的所有文件,可以使用以下命令:
`shell
rm -r /path/to/folder/*
其中,/path/to/folder是要刪除文件的文件夾路徑。*表示匹配該文件夾下的所有文件。
需要注意的是,使用rm -r命令刪除文件夾時,會連同文件夾一起刪除,所以請確保你要刪除的是文件夾里的所有文件,而不是文件夾本身。
如果你想要在刪除文件時顯示確認(rèn)提示,可以使用-i選項,命令如下:
`shell
rm -ri /path/to/folder/*
這樣,每次刪除文件時都會提示你是否確認(rèn)刪除。
如果你想要刪除文件夾里的所有文件,但保留文件夾本身,可以使用以下命令:
`shell
find /path/to/folder/* -type f -delete
這個命令使用了find命令來查找文件夾下的所有文件,并使用-delete選項來刪除找到的文件。
希望以上內(nèi)容能幫助你解決問題。如果還有其他問題,請隨時提問。